为推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深入开展,进一步落实《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中关于控烟有关规定,区卫健局、麒麟公安分局、区城管执法局、区教育体育局联合行动,在麒麟区主城区8个街道开展控烟工作。
自11月1日《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正式实施以来,多部门联合行动,开展控烟宣传、教育、劝导等工作,至目前累计出动志愿者及执法人员500余人,发放禁烟标志1000余份,控烟宣传单30000余份,宣传教育广大群众50000余人。
11月12日,区卫健局、麒麟公安分局、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创文志愿者、禁烟劝导员、执法监督员再次出动,在珠江源广场、火车站、学校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劝导。在南宁南路某公共场所,区卫健局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发现一年轻人吸烟,劝阻无效后执法人员对其处以50元罚款。这是《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实施以来,区卫健局在控烟工作中开出的第一张罚单。
(麒麟区卫生健康局 张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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